一、建設單位:廣州市荔灣區市政建設管理所
二、項目名稱: 陳家祠廣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地鐵隧道結構安全自動監測和基坑變形監測、基坑周邊環境監測
三、項目概況:陳家祠廣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程項目:
本次需要進行主體土建項目占地約 13 萬平方米,監測內容包括:受陳家祠廣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基坑開挖、地下室施工影響的地鐵 1 號線地鐵隧道段結構安全自動監測以及該工程基坑開挖、地下室施工的基坑變形監測、基坑周邊環境監測等。
四、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五、本招標項目預發包價約 252 萬元人民幣 , 本項目招標范圍所有檢測任務采取總價包干與單價包干相結合的形式結算,不限定投標人采用何種定額,該總價已包括工程范圍內所有檢測工作收費、技術工作收費、稅金等全部費用。檢測工程總價由投標人報價。
六、建設地點:廣州市荔灣區中山七路陳家祠廣場
七、招標方式:國內公開招標。
八、招標內容:地鐵隧道段結構安全自動監測和基坑變形監測、基坑周邊環境監測項目技術服務,所有 監測 必須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范、規程和規定的要求及設計要求,包括以下內容:
1 、為編制地鐵隧道結構自動監測和基坑變形監測、基坑周邊環境監測項目實施方案而進行的現場勘察;
2 、本項目建設用地范圍內地鐵隧道結構自動監測和基坑變形監測、基坑周邊環境監測項目方案的設計及預算編制,確保監測方案通過有關部門審批;
3 、地鐵隧道結構水平位移監測;
4 、地鐵隧道結構沉降監測;
5 、地鐵隧道斷面變形監測;
6 、監測成果資料的整理分析,上報建設單位和地鐵公司;
7 、地鐵隧道結構自動監測的其他相關服務;
8 、基坑變形監測、基坑周邊環境監測項目中包括水平位移、豎向位移、深層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土壓力監測項目等的相關技術服務。
九、監測服務期:建筑工程計劃開工日期為 2010 年 月 ,本 監 測項目工期預計為 450 日歷天 ,從該段基坑開始施工至頂板覆土完成為止,但如果覆土完成后,地鐵隧道變形出現異常情況,還須繼續監測直至變形穩定為止。實際工期根據項目實際施工進度進行調整。具體監測工期詳見招標文件。
十、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 、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按國家法律經營。
2 、投標人具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頒發的工程測量乙級或以上資質的企業或事業法人單位,資質證書需在有效期以內。
3 、 投標人 具有 省級或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和附表,批準的計量認證的項目包括地鐵隧道監測參數和基坑監測的參數:水平位移、豎向位移、深層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土壓力、支護結構內力, 計量認證證書需在有效期以內。
4 、 2006 年1月至今在廣州地區完成過的地鐵隧道變形自動監測和基坑變形監測工程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指第2點所述工程測量資質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時提供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發出的中標通知書(業主委托書)或合同或監測報告等有效證明文件;并提供業績所屬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注:類似業績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5 、項目監測負責人須具備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6 、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十一、本項目采用資格預審方式確定投標人。當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超過 12 名(即≥ 5 名,≤ 12 名)時,符合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即為正式投標人。當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 12 名時,從中隨機抽取(需進行隨機抽取時,必須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見證下完成) 12 名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如投標報名單位不足 5 名時,則依法重新招標。
十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詳見《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投標申請人提交的資審資料需按《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順序裝訂成冊,打印總目錄,一式三份。投標人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確保遞交的資料真實可信。如果投標人所提供的信息嚴重歪曲事實,或者投標人實質上不符合投標資格,即使已購買招標文件、已繳費、已提交投標文件,招標人上報建設主管部門確認后可以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招標人對投標人的一切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十三、投標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資料地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 333 號首層報名窗口)。
報名時間: 2010 年 8 月 17 日~ 2010 年 8 月 18 日 9 : 00 ~ 11 : 30 14 : 00 ~ 16 : 00 。
十四、招標代理接受投標報名單位的職責:
1 、對投標報名單位進行登記以及記錄投標報名情況;
2 、與投標報名單位相互簽收,確認投標報名資料(包括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后,將投標報名資料密封(投標報名單位自備能裝下其報名資料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對完原件后當場密封);
3 、將投標報名登記表、投標報名記錄情況及密封的投標報名資料交資格審查委員會進行資審。
建 設 單 位:廣州市荔灣區市政建設管理所
聯 系 人:譚工 電話 / 傳真: 81598250
招標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公司
聯 系 人:范工,賴工 電話 / 傳真: 83543324 、 83542057/83548187
E-mail: moshangcao5@163.com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荔灣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020-81561896
日期: 2010 年 8 月 11 日
附件一:
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一覽表工程名稱: 陳家祠廣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地鐵隧道結構安全自動監測、基坑變形監測 、基坑周邊環境監測
投標單位(蓋章)
審核確認: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與投標申請人代表對以下報名資料共同核對,審核情況屬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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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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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的代表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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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內頁碼 |
報名提交資料要求 |
審核情況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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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欄不需申請人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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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 一式二份 (不用裝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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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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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標申請公函(同以下資料裝訂為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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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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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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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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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報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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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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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及年檢頁的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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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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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具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頒發的工 程測量資質乙級或以上證書復印件,證書需在有效期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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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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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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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省級或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計量認證證書和附表 復印件 ,批準的計量認證的項目包括地鐵隧道監測參數和基坑監測項目參數:水平位移、豎向位移、深層水平位移、地下水位、土壓力、支護結構內力,計量認證證書和附表需在有效期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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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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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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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類似項目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 |
(投標申請人在此填寫工程名稱、 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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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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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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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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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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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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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的職稱證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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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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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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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聲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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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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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投標申請人如提交兩項以上業績資料,可將本表第 8 項按照原格式擴展。
2 、本表類似項目業績是指與所對應標段項目的監測內容相同的廣州地區業績。
3 、本表一式兩份,一份附于報名資料內首頁,作為報名資料目錄,另一份交回投標申請人的代表。 兩份表格中每頁的“審核確認”欄均需雙方簽署。
4 、本表原件審核情況欄及備注欄,報名單位須留空,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單位機構審核后填寫。
5 、本表中有修改情況,須經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接收資料人員和投標單位代表共同簽署。
6 、本表中沒有要求提交的資料及類似項目業績的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附件二:
投標申請人 聲明
廣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及招標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 陳家祠廣場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工程地鐵隧道結構安全自動監測、基坑變形監測、基坑周邊環境監測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報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本公司保證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標人或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的狀態;沒有處于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在投標報名截止日期前兩年內沒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書面認定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在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中,本公司沒有在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兩年內被人民法院判決犯有行賄罪的記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標文件編寫工作;本公司與承擔本招標項目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標投標活動三個月。
特此聲明
聲明企業: ( 企業公章 )
2010 年 8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