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專項檢查旨在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重大決策和部署、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家發展改革會議精神,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快完成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投資建設任務的通知》和國家新增投資計劃有關文件的要求,督促各地做好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水利建設投資計劃的落實工作,確保明年“兩會”前按時完成建設任務。
根據中央投資計劃安排及各地工作進展情況,水利部將對吉林、江蘇、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廣西、四川、云南等10個省(自治區)和小浪底建設管理局進行檢查。其中,湖北、廣西、江蘇、江西的檢查工作結合部開展的“在建水利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聯合進行。
檢查重點內容包括:一是各地落實2008年第四季度新增中央水利投資建設任務所采取的主要措施,二是中央投資計劃下達、資金撥付及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情況,三是工程前期準備及開工情況,四是工程建設進度及形成的實物工作量情況,五是項目管理制度和資金安全情況,六是《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新增投資計劃落實情況周報》數據報送情況。
本次檢查方式包括:聽取省(自治區)水利廳和有關單位的工作匯報;查閱相關文件、記錄和資料,重點是投資計劃安排、合同簽訂、資金撥付以及形成實物量的記錄和資料;隨機選擇部分建設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對照投資計劃下達文件和工程建設目標,檢查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向被檢查單位反饋檢查意見,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限期整改;形成總體檢查情況報告,上報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