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的建設與資質管理規定?
【解答】1、在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規劃的指導下,按基本建設程序全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站網,其運行實行分級負責制。
2、全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站網由以下四級監測機構組成:一級為水利部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二級為大江大河(長江、黃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及遼河、太湖等)流域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三級為省級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總站,四級為省級重點防治區監測分站。
3、省組重點防護區監測分站,根據全國及省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規劃,設立相應監測點。具體布設應結合目前水土保持科研所(站、點)及水文站點的布設情況建設,避免重復,部分監測項目可委托相關站進行監測。
國家負責一、二級監測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三、四級及監測點的建設和管理。按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規劃建設的監測站點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調整的須經規劃批準機關的審查同意。
4、有水土流失防治任務的開發建設項目,建設和管理單位應設立專項監測點對水土流失狀況進行監測,并定期向項目所在地縣級監測管理機構報告監測成果。
5、下級監測機構應接受上級監測機構的業務指導。
6、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工作,須由具有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資格證書單位承擔。
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資格證書管理辦法由水利部另行制定。
7、從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的專業技術人員須經專門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水利部頒發的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崗位證書,方可持證上崗。
以上內容均根據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