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晚10點前后,平陽縣順溪水利樞紐工程二道壩中部壩底基礎下部發生漏水,二道壩基礎出現部分淘空。漏水事故發生后,平陽縣委縣政府在第一時間組織專家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分析,提出處置方案,確保水庫下游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昨晚,該縣就相關情況向社會公布。
位于平陽縣鰲江北港支流順溪的順溪水利樞紐工程以防洪、供水、灌溉為主,結合發電等綜合利用。去年大壩蓄水前,已經通過國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蓄水安全鑒定和省水利廳組織蓄水驗收;根據大壩蓄水安全鑒定結論和大壩現有監測數據分析,大壩處于安全運行狀態。
二道壩于2014年5月開始施工,同年11月完成了二道壩施工,目前二道壩尚未進行各項驗收。根據設計,二道壩在主壩下游200米處,主要功能是形成水墊塘,在泄洪時保護大壩壩腳和兩岸岸坡,避免沖刷坑的加深和加大。根據專家組分析,二道壩發生漏水事故原因主要是在開挖結束驗槽過程中,河床段建基面未開挖至弱風化基巖,清基不徹底,導致二道壩河床段基礎在水壓力持續作用下,細顆粒不斷流失,孔隙不斷擴大,最終導致事故的發生。
漏水事故發生后,平陽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按照“果斷處置、公開透明、認真嚴格”的原則,迅速邀請省市專家徹查二道壩漏水事故原因,5月4日,浙江省水利廳邀請了浙江大學、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等有關單位專家,組成了事故調查專家組,進行現場調查,在順溪鎮召開二道壩基礎淘空事故調查分析會;5月5日晚,根據專家組的調查意見,迅速召開縣委常委會擴大會議,及時依法嚴肅啟動問責程序,全力做好后續工作;根據專家組意見,認定這起事故是由相關工作人員失職造成的質量事故,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有關該縣的責任人進行追責,決定對順溪水利樞紐工程建設指揮部常務副指揮林某某、總工程師王某某立即停職,對指揮部工程科科長許某某以及工程科工作人員陳某、江某、項某某進行立案調查。同時,該縣迅速把事實向全社會公布。